科发院通知链接如下:http://kfy.whu.edu.cn/info/1004/2592.htm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发布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和《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武大科理字[2014]15号)的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自然科学自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本次申报自然科学自主科研竞争性项目,包括青年教师资助项目、拔尖创新人才资助项目、学科交叉类资助项目。
(一)青年教师资助项目
申报条件
1.资助青年教师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非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包括国家“QR”青年项目获得者、“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长江学者”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等。
3.申请人如为博士后,出站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以后。
4.申请人应为未获得过此类项目资助的我校青年教师。
资助额度
研究期限两年,资助额度8-12万,分两年拨付。
考核指标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者同等级别的国家级项目;
在所属学科领域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如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申请发明专利等。
(二)拔尖创新人才资助项目
拔尖创新人才资助项目申报分为拔尖创新人才培育项目和创新团队培育项目。
Ⅰ、拔尖创新人才培育Ⅰ类项目
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我校正式聘用人员;
2.拟申报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3.申请人男性应未满38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应未满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非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包括国家“QR”青年项目获得者,“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长江学者”获得者等。
资助额度
研究期限两年,资助额度10-15万,分两年拨付。
考核指标
取得本领域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如获批主持国家级项目、在所属学科领域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申请发明专利、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等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其他说明
鉴于本项目旨在广泛地选拔培育校内有潜力的青年人才,为避免重复资助,本项目优先资助近3年内未承担过本类项目的申请人。
Ⅱ、拔尖创新人才培育Ⅱ类项目
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我校正式聘用人员;
2.拟申报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3.申请人应未满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非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包括国家“QR”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获得者,“万人计划”入选者等。
资助额度
研究期限两年,资助额度15-20万,分两年拨付。
考核指标
取得本领域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如获批主持国家级项目、在所属学科领域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申请发明专利、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等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其他说明
鉴于本项目旨在广泛地选拔培育校内有潜力的青年人才,为避免重复资助,本项目优先资助近3年内未承担过本类项目的申请人。
Ⅲ、创新团队培育项目
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人员;
2.本项目旨在广泛选拔培育校内有潜力的科研团队,要求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原则上项目申请人应为学术带头人,参与人为团队研究骨干,研究骨干应在5人以内;
3.申请人应未满55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拟申报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资助额度
研究期限两年,资助额度30-35万,分两年拨付。
考核指标
取得本领域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如获批主持国家级项目、在所属学科领域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申请发明专利、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等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其他说明
鉴于本项目旨在广泛地选拔培育校内有潜力的科研团队,为避免重复资助,本项目优先资助近3年内未承担过本类项目的申请人。
(三)学科交叉类资助项目
学科交叉类资助项目申报分为原创前沿培育项目和需求导向培育项目。
Ⅰ、原创前沿培育项目
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人员;
2.申请人应未满55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本项目申报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的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要求申请人拟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为直接经费在250万元以上的重点重大项目。
资助额度
研究期限两年,资助额度15-20万,分两年拨付。
考核指标
取得本领域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如获批主持国家级项目、在所属学科领域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申请发明专利、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等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其他说明
鉴于本项目旨在广泛地选拔培育校内有潜力的科研团队,为避免重复资助,本项目优先资助近3年内未承担过本类项目的申请人。
Ⅱ、需求导向培育项目
申报条件
1.申请人拟牵头申报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且必须针对目前已经发布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1年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进行申报,具体见科发院网站“资料下载”(网址:http://kfy.whu.edu.cn/info/1070/2591.htm);
2.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在研究领域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学术影响力和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原则上应为拟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拟申报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下设若干课题(具体课题数量要求见申报指南),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和课题负责人均应于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诚信状况良好。
5.计划任务执行期在2021年12月31日以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和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拟申报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课题负责人;
6.获批自主科研学科交叉类资助项目-需求导向培育类的项目负责人务必提前周密部署,待国家启动相应专项申报后全力以赴牵头申报,力争获批立项。无故未申报者,学校将予以追回已经拨付资金,并视情况取消后续3年自主科研项目申请资格。
7.每个学院(系)限牵头申报3项。
资助额度
研究期限两年,资助额度15-20万,分两年拨付。
考核指标
以是否全力申报并获批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为重要依据;
取得本领域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如获批主持国家级项目、在所属学科领域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申请发明专利、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等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二、申报流程
1.系统填报
2021年度自然科学自主科研项目在线系统填报在“武汉大学科研服务平台” http://sms.whu.edu.cn/srm/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进行,申请人使用武汉大学统一身份认证信息登录。系统填报说明请见附件1。
系统填报及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2.请申请人在系统填报期内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并将所申请类别项目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到附件7,请按需选择)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中开支标准进行预算,不得列支其他条目。
3.申请人如为博士后,须与申请书同时提交附件8《武汉大学博士后申请2021年度自主科研项目承诺函》及博士后进站协议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书及项目预算,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院系审核人对申请人的线上信息和申请书审核无误后,方可在线审核通过。院系级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份(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的电子版完全一致,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朝外装订)。
所有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申请材料。各单位还须打印附件9《关于报送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申请材料的承诺函》和附件10《XX学院2021年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与申请书一并报送科发院。
三、限项规定
1.优先支持未申报过的教师或曾主持的项目完成较好的教师。
2.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即在研项目结题之前或达到考核目标之前,都不得再申请其他自主科研项目,可同时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两项;如本次竞争性项目立项,则不可再申报同年国防培育项目及其他专项项目。
3.申请人和主要成员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成员中有武汉大学以外的人员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在申请书盖章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
1.依据项目结题情况,超额完成考核目标,或取得重要研究进展、获得重大研究成果的项目,将在下一年度进行非竞争性延续资助。
2.考核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取消后续3年的自主科研项目申请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目处 闫丽丽
联系方式:68773977
E-mail:yanlili@whu.edu.cn